2008年年初,广电总局下发通知称:“从2008年1月31日起,所有在网上提供视频 服务的公司,都必须取得《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》,同时必须是国有独资或者被国资控股的公司。”今年9月,《广电总局关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许可证 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又重申了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网站须持证运营的相关规定。
评论:
1.中国政府直接采取措施封杀BT,根本就无法可依。政府最擅长的就是自己出一个规矩,把别人一棒子打死。不问理由。这叫说你该死就该死,不死也死。
2.你要打击盗版就打击盗版,不制定法律。或者在中国这些Bt网站就不违法,所以才有随便出个规定,就把这些网站全打死。这就是中国的民主。
我们不是不打击盗版,但是不能这样打击。